【本文来自《车位被占反遭对方报警,为什么守规矩的人维权这么累?》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说一下美国的例子,这类胡乱停车或停在别人车位上的事例属于城市法规范围,城市管理可以出台法案,给予警察或物业权利,让他们有权叫拖车来,将违法违例的停车拖走,拖到城市下属的停车场,然后通知车主。车主要想把车要回,需要支付很多花费,首先是拖车费用,其次是在市政车场的停车费,第三是停车的违章费,如果占了别人的车位,还需要给对方赔偿。如果车主拒绝支付以上费用,停车场的费用是按天算的,会越积越多。如果车主始终拒绝支付以上费用,或支付不起,市政有权将车拍卖,扣除花费之后,钱归市政财政。

如果说是警察或物业拖错了,那是由停车的人去跑,去证明,当然可以起诉警察或物业,但是走法律程序旷时日久,费力费钱,所以是停车人的责任,让违法人去受麻烦。因此在美国很少有人敢乱停车,或停在别人私人的车位上,因此这种纠纷就不可能发生。

所以在美国,如果你乱停车,违章停车,回来一看,车没了,那你就先打电话到市政停车场去,查询是否自己的车在哪里,如果是,那你就赶快过去交拖车费交罚单交赔偿,才能把车开回家。否者你的车就再也要回不来了。

在本文的案例中,市政府应该出台有关停车法规,让警察有权叫拖车,先把车拖走,然后开罚单,或协商赔偿。

所以我们是不是也要学学美国,让被侵权人安心,让违法者跑腿、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