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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耿新洲 摄

  中新网晋中8月20日电(高雨晴 杨杰英)“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为晋中市科学有效防范处置极端天气、做好主汛期防汛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山西省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19日表示。

  当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晋中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下称《条例》)进行解读。

  《条例》是晋中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重点立法项目之一,条例聚焦预警传导、部门联动、基层落实、主体避险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极端天气应对制度体系,对于提升该市自然灾害综合防御处置能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条例》将达到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暴雨、暴雪、大风、雷暴大风、干旱,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寒潮、高温、冰雹、大雾,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霜冻等特殊天气界定为极端天气,这一界定让法规适用更加聚焦,操作性更强。

  《条例》不设章节,全文共二十条,主要包括精准界定极端天气、健全应对工作责任体系、建立预警叫应机制、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自动触发机制等。

  《条例》已于2026年6月25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6年7月30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编辑:蔡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