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里,男权思想始终占据主流,经济结构与传统礼教形成双重枷锁,女性长久被困于家庭方寸之间,几乎没有拥有尊严的职业选择权。古时社会偏见根深蒂固,女性外出谋生往往遭受非议,可选择的行当大多依附男性生存,还被划入市井底层行列。

随着朝代不断更迭,女性从业范围慢慢得到拓宽,元明时期更是诞生了专属女性的九类特色行当,却依旧摆脱不了底层身份标签。直至近代西学东渐,思想浪潮冲破千年传统桎梏,女性才逐步走进公共领域谋求发展;到了新中国成立,男女平等理念落地生根,女性真正拥有了平等择业、体面工作的完整权利。梳理数千年来女性职业的演变轨迹,便能清晰窥见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起伏沉浮与自我觉醒的完整历程。

一、先秦至宋元:女性就业圈层狭窄,难脱人身依附宿命

原始社会农耕生产力逐步升级后,男性凭借先天体力优势,成为维系族群生存发展的核心力量,母系氏族社会就此缓缓落幕,父系社会体系彻底掌控社会运转格局。自此女性彻底丧失独立经济生存能力,只能依附男性安稳度日,日常劳作也仅能作为男性生产劳作的辅助补充。

夏商时代王权体系正式成型,宫廷中出现专门侍奉王室生活的宫女群体,但这类身份本质属于王室私有奴仆,个人命运无从自主抉择,并不具备职业选择的自主性,因此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职业。商代巫风极为盛行,民间民众普遍尊崇鬼神祭祀礼仪,依托巫女身份衍生出皮肉交易的特殊业态,后世史学界将其称作巫娼,这也是有史可考最早的女性谋生行当。这类从业者虽社会身份低微,却得以脱离家庭依附关系,依靠自身技艺独自维持生计。

春秋时期管仲推行系列治国新政,首创官方经营的妓院业态,让娼妓行当正式走向制度化、公开化,这一职业形态此后延续千年之久,直至新中国成立,公开的娼妓业态才被彻底取缔。周代礼制体系逐步完善,奴隶制度走向全面消亡,宫廷女官制度随之兴起。宫女选拔不再局限于罪臣家奴,不少普通良家女子也有机会入选宫廷,入宫服役成为当时女性为数不多、相对安稳的生存出路,也是底层女性难得可以自主争取的谋生选择。

北魏至隋唐时期,朝廷推行租调制律法,以夫妇为一户核定赋税标准,田租与布帛成为民间民众必须上缴的税负,传统男耕女织的生活模式被国家制度正式固化。女性的纺织劳作,成为朝廷赋税收入的重要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升了女性的社会存在感。但即便风气相对开放包容的盛唐,社会整体依旧绝不认可女性自主创业立足,主流从业方向依旧集中在歌舞演艺、侍奉陪乐等取悦男性的领域,始终无法获得主流社会的尊重与认可。

宋代理学思想快速兴起,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的伦理观念深度渗透民间市井,对女性的言行举止、生活选择束缚愈发严苛。社会舆论普遍轻视抛头露面、追求外在事业的女子,甚至将其视作违背传统礼教的异类。纵观元代之前的漫长岁月,普通女性想要脱离男性庇护、自主创业立足,几乎没有任何实现的可能。

绝大多数女性终生囿于家庭之内,以纺织、家务为日常主业;少数敢于走出家门谋生者,也只能落脚娼妓、乐伎、宫女等服务类行当,始终难以拥有体面的生活与人格尊严。秦代巴清凭借商贸远见与经营能力,成为史料中罕见的女企业家,却只是千年历史里独一无二的特例,完全无法改变整体女性卑微的生存格局。

二、元明时期职业品类扩容,三姑六婆仍深陷下九流桎梏

元明两代商品经济迎来快速繁荣,市井商业业态愈发丰富多元,传统礼教对民间百姓的行为束缚稍有松动,女性的谋生渠道随之迎来明显拓宽。元代文人陶宗仪在《辍耕录》中,首次系统归纳出专属女性的九类职业,也就是后世广为熟知的 “三姑六婆”,业态覆盖宗教修行、命理占卜、人口中介、民间医疗、婚嫁撮合等多个市井领域。

所谓三姑,具体指代尼姑、道姑与卦姑,分别深耕佛道修行、命理占卜两大行业;六婆则包含虔婆、牙婆、师婆、药婆、稳婆、媒婆,业务涉猎风月撮合、人口买卖、巫术祈福、草药售卖、接生育儿、婚嫁说合等市井细分行当。从表面来看,女性从业选择变得愈发多元,职业分工也趋于细化完善,但在明代主流社会认知里,三姑六婆整体被统一归为下九流,社会评价与传统娼妓相差无几,被视作市井间杂乱污浊的边缘行当。

整个行业遭遇集体污名化,有着深刻的现实缘由:部分出家修行的尼姑、道姑,并非真心潜心修习佛道,反而借着清冷修行的人设遮掩私生活,假借佛道身份从事隐秘交易,直接拉低了整个群体的社会口碑,这一现象和当下网络中刻意营造人设博取流量关注的群体有着高度相似逻辑。而六婆从业者大多游走在律法红线与道德底线的灰色地带,师婆假借巫术祈福肆意蛊惑普通百姓;药婆私下售卖各类非常规药剂,其中不乏违禁迷药、伤身偏方等非法药物;牙婆全程掌控民间人口买卖产业链,无论是非法拐卖人口,还是中介奴仆婢女赚取差价,都充斥着利益算计,知名的扬州瘦马人口交易,便基本由牙婆全程操盘运作。

除此之外,虔婆专营风月场所人事撮合,媒婆依靠口舌周旋人情利害谋取利益;就连专门负责民间接生的稳婆,也常有私自截留新生儿胎盘,转卖给富贵人家牟利的乱象,职业品行饱受民间诟病。不难看出,元明女性虽然解锁了更多全新职业赛道,打破了此前从业单一的固化格局,但受行业风气与世俗偏见的双重影响,依旧没能摆脱底层身份烙印,始终得不到主流社会的接纳与尊重。

三、近代思想浪潮觉醒,女性挣脱礼教枷锁迎来体面职业

晚清时期国门被迫开放,西方近代文明与男女平等思想陆续传入国内,传承千年的男尊女卑固有认知,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资产阶级维新派率先公开倡导男女平权理念,梁启超曾明确提出,女性长期脱离社会生产、闭门不学无术,是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关键诱因之一,主张全面解放女性、大力兴办女学,让女性走出深闺参与社会生产分工。

在维新思潮的广泛推动下,民间社会逐渐打破 “女子无才便是德” 的陈旧观念,部分思想觉醒的女性,开始大胆挣脱家庭束缚,光明正大地踏入社会参与公共事务。1898 年维新派鼎力支持创办国内第一所女子学堂,尽管初期招生规模仅有二十余人,鼎盛时期也不过七十人,却彻底打破了教育领域由男性垄断千年的历史格局,具备划时代的社会意义。此后各类女性民间社团、进步报刊相继应运而生,专属维护女性权益的女学会正式成立,《女学报》《女子世界》等刊物大力传播女性启蒙思想,为女性步入职场、自主从业铺平了思想道路。

受海外成熟女性职业体系影响,女教师、女医生、女记者、女编辑、产业女工等全新且体面的职业,陆续在国内各大城市落地生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浪潮兴起后,女性也主动投身救亡图存的时代事业,涌现出秋瑾等一众杰出女革命家,成为近代女性追求独立、坚守大义的精神标杆。

不过传承千年的传统观念,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彻底扭转。民国初年,新兴的体面女性职业,仅局限在沿海通商口岸的中产及以上家庭之中,内陆城市乃至港口城市的普通底层民众,依旧坚守女主内、男主外的传统认知,始终认为女性的天职便是打理家庭内务,社会公共事务理应由男性全权承担。民国建立虽扫清了部分束缚女性发展的制度障碍,为女性自由择业提供了宽松空间,五四运动更是将男女平等、人格独立推向新文化思想主流,但想要让全社会真正认同并支持女性外出工作,依旧走过了一段漫长且艰难的道路。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进入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的全民抗战阶段,大量青壮年男性奔赴前线保家卫国,社会工农业、后勤保障等领域出现巨大劳动力缺口。各地女性主动挺身而出补位,全面投身生产建设与后方支援,凭借实实在在的社会贡献,大幅提升了自身社会地位,也让女性参与社会工作,逐步成为全社会普遍认可的共识。

四、当代制度保驾护航,女性实现职业平等与人格尊严

1949 年 4 月,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顺利闭幕,会议正式决定组建全国统一的妇女群众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就此成立,成为此后数十年间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助力女性职业发展、统筹女性社会事务的核心机构,也标志着中国女性群体拥有了专属的权益保障平台。

新中国成立之后,依托国家层面的大力宣传与社会普及,“妇女能顶半边天” 的价值理念传遍大江南北,彻底颠覆了传统社会女性附庸依附的固有定位。广大女性以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全新身份,全面投身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公职事业、科研领域等各行各业,男女同工同酬的公平制度逐步全面落地。相关统计数据显示,1957 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女职工数量已具备一定规模,1958 年女职工数量便激增四百余万人,新增从业者中近半数都来自广大农村地区;到 1960 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女工规模已突破三千万,几乎所有男性涉足的行业领域,都向女性全面敞开了大门。

计划经济时期女性就业规模实现爆发式增长,大多依托国家行政统筹安排,虽快速实现了全民就业普及,却缺少个人自主选择的空间,看似平均公平,整体发展效率有所欠缺。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社会商业业态愈发多元开放,女性择业不再受体制与身份的束缚,可根据自身兴趣、专业特长自由选择职业赛道,真正实现了从业自由、经济独立与人格完整,彻底告别了数千年来依附谋生、身份卑微的命运。

文史君说

女性能够收获人格尊严、公平享有社会资源与职业发展机会,是数千年思想演进、社会变革与国家制度保障共同作用的成果,绝非刻意照搬外来理念、挑拨性别对立、割裂社会共识所能实现。纵观古代至近现代女性职业发展的完整脉络不难发现,职业形态的每一次变迁,本质都是女性社会地位沉浮起落的真实写照。

古代礼教森严、经济结构单一固化,女性被牢牢禁锢于家庭之中,没有任何体面正规的职业可供选择;近代思想启蒙打破千年传统枷锁,女性艰难踏出深闺踏入公共领域,开启独立谋生与自我价值探索的道路;唯有新中国成立后,依托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与全民平等的社会风气,女性才真正挣脱封建礼教的层层桎梏,拥有了平等就业、追逐理想、实现自我价值的完整权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社会荣光。

参考文献

尚宝珠:《唐代诸妓研究》,陕西师大硕士论文,2019 年。

郭志坚:《社会转型与女性职业地位变迁》,《青年探索》,2003 年 03 期。

李淑蘋:《清末民初媒体对女性职业的认知》,《暨南学报》,2016 年 06 期。

孙琼如:《社会性别与流动女性职业地位获得》,《学术研究》,2015 年 10 期。

宁皖平:《从 “姻” 字构意看中国古代女性地位》,《青年文学家》2016 年 06 期。

(作者:浩然文史·文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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