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我有2次官司和你遭遇差不多吧,现在法官判案只看法条,完全不管事实》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4号才打的官司,二婚的老头老太,老头有3个女儿,至少有一个女儿尽到了赡养义务,平均一年要住院几次,次次都去医院陪护。
结果某一年老头摔到磕到了脑袋,有一段时间大脑功能有影响,情绪起伏激烈语言能力下降。期间老太拉了自己一大波亲戚和基督教交友,给老头做了遗嘱“公证”,在场没有任何权威机构,没有民警没有律师更没有公证处人员,三个女儿也一个都不通知。
所谓“遗嘱”的视频记录下,老头说的话作为女儿都听不懂,截出一个视频片段让老太听,她也分辨不出来说的啥,但是法官就认可这个遗嘱。
把我们这一方的律师给气的嗷嗷叫,扬言自己付钱也要帮我们上告到中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