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新能源车续航510公里实际跑不到300,8家车企被约谈,车企为何要“锁电”?》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由此可见,把电池变成车企自留地是多么危险的事。

电池是一个通用功能部件,通用功能,通用功能它跟车性能相关的参数只有电压电流以及充放电能力这几个参数。而且电压参数由于电力电子技术并不需要很精准,电流及充放电能力也只是上限要求。

理应有一套全国统一的电池生产配套标准,包括电池包与主机间的管理通讯协议也是理所应当的统一。车厂能自定义的,只能是整个电池包外壳的形状尺寸,以及对电池包性能的下限要求。电池包内部子模块理应都是全国统一生产标准的东西,就像干电池就只有有限几种通用型号一样。符合国标的电池子模块拼装进电池包,满足车辆下限性能需求的,自然就应该是满足车辆的电池包,整车厂家不仅不能在电池包拆卸上人为设置障碍(比如对外壳使用非标准的封闭方式,比如在电池包内灌胶等等),也不得对电池包内子模块选型及调整擅自施加除国标要求以外的任何限制。

总而言之,要将车辆电池变成像92 95

98号汽油那种全社会通用产品,只要符合国标就能用。不能让厂家那种“非原厂产品就不行”的鬼话说法变成“真理”。

非如此,不能治此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