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26-08-13 15:54:11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记者 万玉航)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5号,公布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根据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和2020年第29号公告的规定,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 7.4%
(Sterlite Technologies Limited)
2.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 11.4%
(Birla Furukawa Fibre Optics Limited)
3.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 24.5%
(Corning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4.阿克什光纤有限公司 30.6%
(Aksh Optifibre Limited)
5.菲诺莱克斯电缆有限公司 30.6%
(Finolex Cables Limited)
6.其他印度公司 24.5%
自2026年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单模光纤适用于各类光缆结构,包括光纤带光缆、松套层绞光缆、骨架光缆、中心束管式光缆、紧套光缆、皮线缆、碟形光缆等。单模光纤主要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以及接入网传输,主要使用在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光纤接入网(如FTTH)等网络。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011000。该税则号项下不符合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的其他种类的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编辑:朱丽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
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其实呢,中国2014年8月首次对印度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并在2020年延长措施五年。2025年8月,中国对相关反倾销措施启动期终复审调查。”
个人观感,中国从2014年其就开始关注印度的单模光纤,颇为诧异?印度还真有拿得出的“硬通货”吗?
咨询文心:
印度单模光纤并不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其核心特征是低价倾销而非高性能;全球及中国连续多年对其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恰恰证明其靠价格而非质量竞争 。
核心事实结论
技术地位:印度并非单模光纤尖端技术主导国,高端预制棒与特种光纤仍依赖中国、日本、美国等产业链上游;印度主要优势在于部分企业的规模化低成本制造能力。
贸易定性:中国自 2014 年起连续三轮(2014、2020、2026)对印产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税率7.4%—30.6%),欧盟亦于 2025 年作出反补贴终裁并调整反倾销税,官方裁定其存在倾销行为且对本土产业造成损害。
“厉害”误区:所谓“厉害”多指价格极低,易冲击市场,而非传输性能、工艺精度或可靠性超越主流水平;若产品真具压倒性技术优势,无需长期依赖低价策略。
关键数据与依据
中国反倾销措施:2026 年 8 月 14 日起继续征税 5 年,斯德雷特(Sterlite)7.4%、贝拉古河 11.4%、康宁印度 24.5%、阿克什/菲诺莱克斯等高达 30.6% 。
欧盟行动:2025 年终裁征收反补贴税 3.7%—8.1%,同步调整反倾销税至 2.9%—8.8%,调查确认补贴与倾销并存 。
产业逻辑:反倾销成立的前提是“低价非基于成本效率或技术优势”,而是扰乱市场秩序;若印度光纤真在衰减系数、带宽、一致性等指标全面领先,无需多国持续十余年贸易救济 。
客观评价
优势面:部分印度企业(如 Sterlite)产能较大,在特定标准单模光纤(如 G.652.D)上具备成本竞争力,适合对价格敏感的中低端项目。
短板面:高端应用(如海底光缆、超低损耗光纤、空分复用等)仍非其强项;供应链上游(高纯石英、预制棒核心工艺)对外依存度较高。
结论:印度单模光纤是"价格杀手”而非“技术王者";其市场存在感源于贸易策略与成本结构,而非技术碾压。
欧盟对印度单模光纤光缆作出反补贴终裁并调整反倾销税
2025-06-20 16:14:35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5年6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光缆(Single Mode Optical Fibre Cables)作出反补贴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7%—8.1%的反补贴税,与此同时,将印度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2.9%—8.8%。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544 70 00(TARIC编码为8544700010和8544700091)。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补贴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5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光缆发起反补贴调查。
2023年1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光缆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12月16日,欧盟欧盟委员会对印度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6.9%~11.4%。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1135
印度决定对涉华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
2023-08-04 13:55:47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8月3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7/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5月5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re)“SMOF”]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22.41~537.30美元/KFKM、韩国为807.88美元/KFKM、印度尼西亚为857.23美元/KFKM,(征税详情见本案终裁公告)。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为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和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G.657),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0011000项下的产品。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色散位移光纤(G.653)、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G.654)和非零色散位移光纤(G.655&G.656)。
2022年5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Birla Furukawa Fibre Optics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09817/ENG/Notifications
中国商务部:中国对印度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_哔哩哔哩_bilibili
新华社消息|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续征反倾销税